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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MS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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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氯氢硅SiHCl3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 发布时间:2022-10-16
  • 发布者: 本站
  • 来源: 原创
  • 阅读量:
第1部分  化学品
化学品中文名:三氯氢硅MSDS
别名:三氯硅烷;硅仿;硅氯仿
化学品英文名:trichlorosilane;silicochloroform
产品推荐及限制用途:用于生产有机硅的中间体。

第2部分  危险性概述
紧急情况概述:遇明火强烈燃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氯化物气体。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吞咽有害,吸入有害,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造成严重眼损伤。
GHS危险性类别:根据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规范系列标准,该产品属于
易燃液体,类别1;
发火液体/自燃液体,类别1;
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类别1;
急性毒性-经口,类别4;
急性毒性-吸入,类别4;
皮肤腐蚀/刺激,类别1A;
严重眼损伤/眼刺激,类别1。
标签要素:
警示词:危险
危险性说明:极易燃液体和蒸气,暴露在空气中会自燃,遇水放出可自燃的易燃气体,吞咽有害,吸入有害,造成严重的皮肤灼伤和眼损伤,造成严重眼损伤。
防范说明:
预防措施:
远离热源/火花/明火/热表面。禁止吸烟。
不得与空气接触。因会发生剧烈反应和可能发生闪燃,需避免任何与水接触的可能。惰性气体中操作。防潮。保持容器密闭。
只能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采取防静电措施。处理后要彻底清洗所有外部暴露的身体部位。避免吸入粉尘/烟/气体/烟雾/蒸气/喷雾。只能在室外和通风良好处使用。戴防护手套/穿防护服/戴防护眼罩/戴防护面具。
事故响应:
发生火灾时,用干粉、干砂灭火。
食入:饮水,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
皮肤(或头发)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安全储存:
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上锁保管。
应与酸类、强碱、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废弃处置:
采用高温焚烧法处置或容器进行化学填埋。
物理和化学危险:遇明火强烈燃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氯化物气体。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极易挥发,在空气中发烟,遇水或水蒸气能产生热和有毒的腐蚀性烟雾。
健康危害: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高浓度下,引起角膜混浊、呼吸道炎症,甚至肺水肿。并可伴有头昏、头痛、乏力、恶心、呕吐、心慌等症状。溅在皮肤上,可引起坏死,溃疡长期不愈。动物慢性中毒见慢性卡他性气管炎、支气管炎及早期肺硬化。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第3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组分                浓度或浓度范围            CAS No.
三氯氢硅                    -                    10025-78-2


湖南远创气体有限公司长期供应湖南三氯氢硅,提供各种大小钢瓶包装,可根据客户要求配置,三氯氢硅价格优质。欢迎致电详细咨询。


第4部分  急救措施
急救: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20~30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10~15分钟。如有不适感,就医。
食入:饮水,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
对保护施救者的忠告:进入事故现场应佩戴携气式呼吸防护器。 
对医生的特别提示:对症治疗。

第5部分  消防措施
灭火剂:用干粉、干砂灭火。
特别危险性:遇明火强烈燃烧。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氯化物气体。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极易挥发,在空气中发烟,遇水或水蒸气能产生热和有毒的腐蚀性烟雾。
灭火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
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切忌使用水、泡沫、二氧化碳、酸碱灭火剂灭火。

第6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作业人员防护措施、防护装备和应急处置程序:
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防腐、防毒服。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
环境保护措施: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勿使水进入包装容器内。
泄漏化学品的收容、清除方法及所使用的处置材料:
严禁用水处理。小量泄漏:用干燥的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覆盖泄漏物。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碎石灰石(CaCO3)、苏打灰(Na2CO3)或石灰(CaO)中和。在专家指导下清除。

第7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烟雾。防止烟雾和蒸气释放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专用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2℃,相对湿度不超过75%。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酸类、强碱、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8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未制定标准。
生物限值:无资料。
监测方法:无资料。
工程控制:
pH值: 8.7(1%溶液)
熔点(℃):-126.5
沸点(℃):31.8
闪点(℃):-28
爆炸上限[%(体积分数)]:90.5
爆炸下限[%(体积分数)]:1.2
饱和蒸气压(kPa):65.8(20℃)
相对密度(水=1):1.34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4.7
辛醇/水分配系数(log P):无资料
临界温度(℃):无资料
临界压力(MPa):无资料
自燃温度(℃):185
分解温度(℃):无资料
燃烧热(kJ/mol):无资料
蒸发速率:无资料
易燃性(固体、气体):无资料
黏度(mPa.s):无资料
气味阈值(mg/m3):无资料
严加密闭,全面通风。
保持空气中的浓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
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个体防护装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皮肤和身体防护:穿密闭型防毒服。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9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液体,极易挥发。
溶解性:溶于苯、醚、等多数有机溶剂。

第10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在正常条件下稳定。
危险反应:受高热分解产生有毒的氯化物气体。与氧化剂发生反应,有燃烧危险。遇水或水蒸气能产生热和有毒的腐蚀性烟雾。
避免接触的条件:潮湿空气、明火、高热。
禁配物:酸类、强碱、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
危险的分解产物:氯化氢、氧化硅。



第11部分  毒理学信息

急性毒性:对小鼠眼结膜和上呼吸道粘膜具有强烈刺激作用,出现躁动不安、呼吸困难、呼吸减慢,进而呼吸衰弱、痉挛和死亡。大鼠经口LD50(mg/kg): 1030;小鼠吸入LC50(mg/m3): 1500mg/m3,2小时。
皮肤刺激或腐蚀:皮肤接触酸性腐蚀性物质可引起疼痛和烧伤。这种烧伤比较深并有明显的边缘,往往愈合过程较慢,并会形成疤痕组织。(chemwatch)
眼睛刺激或腐蚀:标准家兔经眼试验,5mg/30s,严重损伤。
呼吸或皮肤过敏:无资料。
生殖细胞突变性:无资料。
致癌性:无资料。
生殖毒性: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一次接触:无资料。
特异性靶器官系统毒性  反复接触:无资料。
吸入危害:无资料。

第12部分  生态学信息
生态毒性:无资料。
持久性和降解性:无资料。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无资料。
土壤中的迁移性:无资料。

第13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化学品:
采用高温焚烧法处置或容器进行化学填埋。
污染包装物:
    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
    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处置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参见第8部分。

第14部分  运输信息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号):1295
联合国运输名称:三氯硅烷
联合国危险性分类:4.3,次要危险性3和8。
包装类别:Ⅰ
包装标志:遇湿易燃物质;腐蚀性物质;易燃物质
包装方法:安瓿瓶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海洋污染物(是/否):否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装运本品的车辆排气管须有阻火装置。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强碱、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运输用车、船必须干燥,并有良好的防雨设施。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第15部分  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该化学品的管理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未列入。
职业病目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目录:列入,将该物质划为第4.3类遇湿易燃物品。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GB 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未列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附件: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未列入。
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高毒物品目录:未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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