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乙烯、一氯乙烯、氯乙烯气体
钢瓶氯乙烯、氯乙烯气体、氯乙烯、一氯乙烯
产品指标:执行标准Q/SH 3160 395-2018
包装规格:8L、40L、400L、800L、926L、28吨槽车。
序号 |
检测项目 |
单位 |
指标 |
1 |
VCM含量(质量分数) |
% |
≥99.80 |
2 |
酸度(以HCL计) |
mg/kg |
≤1.0 |
3 |
碱度(以NaOH计) |
mg/kg |
≤1.0 |
4 |
铁 |
mg/kg |
≤1.0 |
5 |
水分 |
mg/kg |
≤100 |
产品概述:氯乙烯单体分子式:C2H3Cl ,在常温常压下是无色可燃性气体,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具有令人愉快的似醚一样的气味,易液化,微溶于水,溶于乙醇,最易溶于乙醚和四氯化碳,属于甲A类物质,一类致癌物。
产品用途:氯乙烯主要用作生产聚氯乙烯树脂,还可以和醋酸乙烯、丙烯酸酯、偏二氯乙烯、丙烯氰、丁二烯等多种化合物共聚生成共聚物,从而制得各种合成树脂。另外还能用作生产1,1,2-三氯乙烷以及一些有机溶剂的原料,也可用作冷冻剂等。
贮存与运输: 瓶装氯乙烯在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钢帽,并将瓶口朝同一个方向平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产品贮罐应远离热源、火种,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
注意事项:氯乙烯为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应有防火、防爆措施,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
皮肤接触氯乙烯液体可致冻伤,出现局部麻木,继之出现红斑,水肿,以至坏死;眼睛接触有明显刺激症状;轻度中毒时病人出现眩晕、胸闷、嗜睡、步态蹒跚等,严重中毒可发生昏迷、抽搐、呼吸循环衰竭,甚至造成死亡;因此在整个操作过程中操作者应穿防护衣、带防化学品手套、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等劳动保护用品